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名称是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和展示,与企业的商誉价值、行业影响力、市场知名度,甚至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十分重要、紧密的联系,一个好的公司名称不仅符合公司的企业文化形象、朗朗上口,而且可以使消费者直接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产品功能等产生了解和记忆,但同时,公司名称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要求,那么,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呢?我国对企业法人名称的确定采用的是真实主义原则,要求企业选定的名称必须与经营者的名称或与营业内容相一致。名称一般应反映企业的某种特点。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其它法规的规定,我国对企业名称的确定有如下要求:1、企业在设立时要把选定的名称连同其它事项一起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设立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该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2、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的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准予登记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3、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准申请变更。4、企业法人改变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企业使用未经登记核准的名称或者擅自变更已经核准登记的名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处理。5、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因有特殊原因,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使用两个名称的,其资金不得重复登记。6、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不得使用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或数字组成的名称。7、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可以不冠以行政区划名。此外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企业也可以不冠以行政区名称。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如何规定的问题,首先,在公司注册时,对其名称实行预先核准制,规定了六个月的保留期,之后经核准登记,受到法律保护,但一年内不得变更,同时,公司名称不能与国外地区或组织雷同,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且一般应标示所在地区的地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一、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


·民法总则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怎样的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怎样的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存体......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般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般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而在退房的时候房东往往需要退还这个押金,当然如果承租人有损坏房屋内设施的行为,那......


·劳动合同签了不交社保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了不交社保怎么办一、劳动合同签了不交社保怎么办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


·在日常生活当中,随着租房现象的不断增加,所以说也引发了越来越
      在日常生活当中,随着租房现象的不断增加,所以说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因为租房而产生的社会纠纷问题。其实法院在处理租房纠纷的时候,主要也是依据房屋......


·民事诉讼辩护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民事诉讼辩护的主要方法有哪些?(一)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


·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是什么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


·一、髌骨骨折工伤赔偿步骤是什么?
      一、髌骨骨折工伤赔偿步骤是什么?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


·广东省抢夺罪量刑标准,怎么处罚抢夺犯罪
      抢夺罪就是指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通过伤害别人的方式获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关于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是很重要的,并且每个省市规定的详细量刑标准都是不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