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对受贿罪认定标准

现在有些人,是不拿钱不办事。如果不送钱的话,有的人甚至会存心刁难。其实这些人的行为有的可能就已经构成受贿罪了。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对受贿罪认定呢?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解答。
  
  一、如何对受贿罪认定
  
  认定受贿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方面
  
  故意。
  
  二、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
  
  (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条件的认定
  
  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取得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取得现有职权之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
  
  (三)国家工作人员亲属受贿案件的认定
  
  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而无论该亲属本身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四)科技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所谓科技人员受贿案件,是指科技人员在科研活动中,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兼职科技人员职务身份即使符合受贿罪主体资格,在确定罪与非罪时,还要严格区分是利用职务技术成果还是非职务技术成果,不能一概定罪。
  
  (五)律师从业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此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因此,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能单独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只可以成为受贿罪共犯。
  
  (六)区分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在客观行为表现、犯罪对象和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但两者亦有以下不同:
  
  1、犯罪主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从一般受贿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新的罪种,它具有自己独特的犯罪构成标准。
  
  2、犯罪客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司、企业的利益。而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
  
  3、定罪量刑幅度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处罚要比受贿罪轻些。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如何对受贿罪认定了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只能成为受贿罪的共犯,但如果收受、索取向财物价值或使用价值达到5千元,或者未达到5千元,情节严重时,应按受贿罪定罪量刑。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企业商事仲裁裁决生效后如何执行
      一,企业商事仲裁裁决生效后如何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


·发生交通事故后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
      发生交通事故后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


·法院案件退了是好事吗?
      一、法院案件退了是好事吗?法院案件退回检察院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对当事人来说应当是好事。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后,法院退回检察院主要存在两......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


·打架公安局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
      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对于我们生活当中发生的基本上一切问题都是可以用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进行解决的。生活中其实很容易出现打架的现象,对于......


·盗窃罪数额较大是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一、何为医疗侵权责任?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果不能尽快的进行解决的话,那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当然了实际处理房地产纠纷......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


·工伤原因不明 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
      员工之所以在用人单位遭受到意外伤害,肯定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的。社保局也一般都会要求在提交的材料中,是需要交代清楚员工是因为什么原因受的伤,并......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离婚不仅仅涉及到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更会涉及到孩子的户口问题,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