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诈骗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诈骗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是刑事案件;诈骗罪的追诉期为20年,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则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如果未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不再追究;
  
  20年追诉期的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已经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构成诈骗罪的话,我国规定诈骗罪的诉讼时效是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话,法院就不会再受理了。不过,诈骗这种刑事犯罪,您肯定都是只要发现都是会抓紧时间报案的,越早报案越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诈骗数额巨大,性质非常恶劣的话,是有可能处以无期徒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


·财产侵权纠纷管辖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遇见一些财产纠纷,那么如果我们遇到财产侵权但是双方并没有协商一致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国家对于这个事情有着相关的规定,我......


·对于转租的合同有效吗?
      对于转租的合同有效吗?有效的;《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一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


·对于离婚时过错如何认定?
      对于离婚时过错如何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付精......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未登记不是法律所说的夫妻,自然就不需要离婚或者写离婚协议书,法定夫妻离婚写离婚协议书则需要包括离婚双方的个人情......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担保法所抵押1、概念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重婚案吗?
      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重婚案吗一、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重婚案吗?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重婚案,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


·副驾驶抽烟罚款吗
      副驾驶抽烟不罚款。副驾驶抽烟打电话不会扣分罚款,因为交通法规只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不得驾车吸烟、打手机,没有规定副驾驶要遵守这条规定,而且开车不能......


·公职人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少
      由于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修改,之后最高法和最高检也联合制定了受贿罪的司法解释,其中对受贿罪的犯罪数额和犯罪情节进行了调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