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于可以吸纳公共存款的主体做了明确的规定,凡是不属于规定范围内的主体或个人的集资行为都定性为非法集资罪或非法吸纳公共存款罪,但是在法律上两者的具体行为又有所区别,那么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有哪些?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有哪些?
  根据上面所提到的法条,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具体行为,法律都是有明确的规定,而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要了解对非法集资行为有一个准确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


·一,工伤十级标准具体赔偿?
      一,工伤十级标准具体赔偿有哪些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


·有期徒刑特征是怎样的
      在说到刑事诉讼中具体某个刑罚的特征时,其实也就是关于这个刑罚最显著的一些内容。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刑罚不同,那么实际的特征也是不一样的。而这个......


·浙江省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盗窃他人或者公司的财物,这都是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我国刑法当中针对盗窃罪是有着立案标准的,盗窃罪的量刑也和犯罪嫌疑人所到的具体数额紧......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一、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代书遗嘱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当见证人
      代书遗嘱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当见证人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属见证人的规定,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


·在我国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建筑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依靠市场上各种工程的承包和修建,所以这部分单位其实都特别关注项目工程的发包,发包跟承包是市场上的建筑领域良性发展的......


·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进行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当然也是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不过,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人,才有权提起刑事申诉。同时,还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技巧有哪些
      1、先了解案情,确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即找到被申请人。现在有些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一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就很难确定用人或用工单位。一般......


·居间合同
      委托方           合同编号  居间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