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我国规定走划痕险算出险吗

在我国规定走划痕险算出险吗在车流量已经越来越多的今天,日常开车的过程当中,尤其是一些新手司机,在购买新车以后,可能总是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剐蹭,导致自己的新车出现划痕。特别是对于新车,有的时候有一丁点划痕,可能都觉得十分的不舒服。所以现在新车购买划痕险也是比较热门的,不过在购买划痕险以后,司机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规定走划痕险算出险吗?
   一、在我国规定走划痕险算出险吗?
  划痕险报案算出险次数。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一般保险公司对划痕险有15%的免赔。而且划痕险分保额,最低两千还有五千等等。每次赔付后,相应冲减保额。
  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其出险次数是计入当年出险总次数当中的。
  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制次数的,赔偿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建议车主考虑一次性处理所有划痕,不必每次因为一点小伤报案,因为次数也会影响次年续保的优惠幅度。
   二、新车是否一定要购买划痕险?
  众所周知,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而商业险则属于车主自主选择的险种。车损险就是商业险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险种,一般情况下车辆在买车险的时候都会购买车损险。既然划痕险附属于车损险,而车损险又属于商业险种,那么新车也就不一定要购买划痕险了。不过一般情况下,还是建议新车车主购买划痕险。如果,车主停车的位置为地下车库或者私人车库等比较安全的地方,那么车主可以不用购买。如果是经常露天停放,或者停放的地方经常有小孩玩耍,则建议车主无论新车还是旧车都应该购买,以保障安全。
   三、车损险与划痕险有何区别?
  车损险是指车辆在行使状态中,由于和对方的车子相撞造成车子划痕或由于你自己不小心开车撞到某个物体上造成划痕,这都属于车损险当中;但当车子是静止状态,你停放在小区里或吃饭停在停车场里,被人恶意划伤,那就属于附加单独划痕险了。
  划痕险与车损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而不是碰撞痕迹明显或者是划了个口子或者是有个大凹坑。我们要根据划痕险那“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理赔范围来进行判断它是否属于其中的范围。
  划痕险是车身油漆单独受损,一般为利器刮痕,如钥匙。如果车辆有碰的凹痕则用车损险赔付。
  划痕险投保时,是有限额的。累计赔付,普通保险金额为2000元。例如在一个保险年度,赔偿2000后,再有划痕损失,则需要自己承担。
  车损险是不累计赔付的,只要不超过保险金额(一般为新车价格),可以多次事故赔付,不累加。
  目前按照我国车辆保险业的相关规定,划痕险只要报案的话就会算出险次数了。而且由于车辆划痕险在报销的时候是限制次数的,所以还是建议您尽量要控制一下自己车辆划痕险的报案次数,如果是一些小划痕的话,没有必要报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管是一人签订还......


·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
      不管是通过房产中介租房还是买房,一旦达成了交易之后,则当事人需要支付房产中介一定的佣金。那具体来说收取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


·深圳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有子女的,并未直接进行抚养的一方会承担一定的费用,简称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


·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一、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后工资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哪个机关?
      如果社会主体无视法院的判决并且在明知判决内容的情况下拒绝执行不仅有可能对案件的当事人造成损害,甚至还有可能会对社会和国家的利益造成侵害所以必......


·一、共有物分割纠纷财产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共有物分割纠纷财产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


·女方生了孩子后不抚养怎么办?
      女方生了孩子后不抚养怎么办?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承担着整个家庭的重任,而且对孩子也有一定的责任,担负起相应的抚养义务。但是,由于婚姻......


·一、同居分割财产法律适用是什么?
      一、同居分割财产法律适用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


·进行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不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协商解决,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那么,劳动者进行劳动仲裁的程序......


·国家赔偿金范围包括哪些?
      近几年,媒体上报道了几起因为冤假错案被误杀、误抓、误关的案件事故,当事人及家属不断上诉伸冤、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


·如何进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确认?
      随着个人权利受到越来越高度的重视,劳动者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工人在劳动争议情形发生时,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和解决方法,但劳动法律、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