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关于法律援助在生活当中的运用率也是非常的普遍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律援助不仅是国家要为一些特定人群提供的,而且也是在司法建设过程当中必须的一个步骤。因为某些特定人员如果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话,那么在法庭答辩阶段必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否则就不符合刑诉法的程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1、《法律援助条例》对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作了规定。
  
  2、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二、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三、法律援助的形式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办理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其实纵观我国法律援助条例当中的相关规定,总体来说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比较困难,没有能力或者说是因为其它原因而没有办法委托辩护人的这些人群。国家都会免费或者说是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民的土地。农民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是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来......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谁出,有哪些规定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由谁支付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一、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提前退租,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一、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意外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意外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把受伤残的等级进行划分,从一级到十级分别进行了不同的规定,如果受害者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


·法律规定网络侵权有哪些2023
      网络侵权有哪些(一)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一、什么是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什么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什么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
      著作权,按我们现在来说一般都说是版权,复制别人的文章,作品等成果从而获取收益,版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当你打算使用别人的成果时......


·继子女继承权怎么确定的?有哪些标准
      做为非原生家庭,如果继父母与子女相处很好那是那应该是很幸运的。但是如果被继承人自然死亡后,做为继子女,在处理好后事之后就会进行遗产分割,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