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果被判单处罚金是否开除公职

对于单处罚金这个名词您应该听到的不多,单处罚金是指自然人触犯法律时,法官对其只判处罚金,而不判处其他法定刑。但是有些人就很疑惑,对于一些处于公职的人来说,判处罚金之后,他们的公职会被开除吗?这次我们就拉了解一下如果被判单处罚金是否开除公职。
  
  如果被判单处罚金是否开除公职
  判处罚金,是受到刑事处分了。一般情况是要开除公职的。只有一种情况不开除公职。就是单位犯罪,主要领导人判处罚金的。因为是工作的原因,只会受纪律处分,不会开除公职。另外,如果是非常的轻微的案件,社会影响很小(只是单处罚金)的情况,有可能不开除。
  单处罚现实意义金的
  第一,由于对犯罪分子只判处罚金,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因此可以不被剥夺,其本人的婚姻、家庭及事业就不会受到多少影响,从而减少了因判处其他刑罚而可能产生的社会问题,并且还可以使其避免因被关押而可能受其他犯罪人的恶习感染,从而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挽救。第二,对犯罪分子只判处罚金,不仅可以使国家减少用于关押罪犯的费用,还可以使国家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是刑罚经济性最直接的体现。但不可否认,对犯罪的自然人单处罚金刑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弊端。由于对犯罪分子只判处罚金,其人身自由不会受任何限制,犯罪分子在很大程度上感受不到刑罚给其带来的痛苦,这样可能会使犯罪分子以后再行犯罪的概率增大。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还容易使人产生以钱赎刑的误解,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刑罚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严。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就必须做到依法正确地对犯罪的自然人适用单处罚金刑,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使刑法规定的对犯罪的自然人可以适用单处罚金刑的立法意义得到充分体现,也才能克服因对犯罪的自然人单处罚金刑而可能产生的弊端。有上文可知一般情况下,被判被判处罚金是会开除公职的,但是在案件轻微或是影响较小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不开除的,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对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高空坠物预防管理协议书内容是什么?
      物业小区时有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为了更好地保护好社区居住人员的人身合法权益,需要签订高空坠物预防管理协议书来处理高空坠物导致的侵权行为。建......


·钢构工程会重组吗
      钢构工程会重组吗一、钢构工程会重组吗钢构工程的重组已经完成。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船九院”)下属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股权质押合同无效1、主合同无效(一)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股份质押是主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它以主合同合......


·买房会遇到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鱼龙混杂,不难想象,购房者在买房时通常会遇到各种五花八门的纠纷,然而另一个现实是,大部分购房者不太懂得关于那些纠纷的法律常识......


·法律中规定管制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管制属于刑事处罚主刑中强度最轻的一种,而一般被判管制的,也不会实际羁押犯罪分子,而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当然,管制也是有刑期的,自然不能无限制的......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有效期吗?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有效期吗?存在于合同有效期,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建筑工程春节误工费怎么支付?
      建筑工程春节误工费怎么支付?工地停工造成的误工费的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但是劳动者依然提供了正常的......


·在我国政府回迁房可以买吗?
      在我国政府回迁房可以买吗?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


·公司拖欠员工薪水会坐牢吗?
      公司拖欠员工薪水会坐牢吗按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完成工作,公司要履行支付薪水的义务,一旦公司拖欠员工薪水,属于劳动纠纷......


·刑事假释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的根本原则之一就是惩前毖后,不论是拘役、管制还是有期、无期徒刑,其最终目的除了惩戒犯罪人的罪行以外,也是为了帮助和教育犯罪人认识到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