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工程往往都是大型的工程,这种类型的工程对于质量把关是非常严格的,一旦出现质量事故造成了不利影响非常的大,但是出现质量事故之后,我们也要区分事故的等级,毕竟不同等级的事故处罚不一样,那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呢?请看下面讲解。
  
  一、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2、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3、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4、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6、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7、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主要是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不同等级的事故处理结果不一样,我们要知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如果不幸造成了人员伤亡,还要及时对伤亡人员进行救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
      很多员工刚进公司时,公司并不给签订相关的合同,为了以后可以摆脱一些麻烦。可是,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份保障,员工应该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才......


·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


·提出消费投诉纠纷焦点产品质量鉴定办法的部门有哪些?
      提出消费投诉纠纷焦点产品质量鉴定办法的部门有哪些?一、提出消费投诉纠纷焦点产品质量鉴定办法的部门有哪些?第八条 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


·一、遗嘱与遗赠的区别有哪些?
      一、遗嘱与遗赠的区别有哪些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


·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需要到公安或司法机关进行立案的情况,您知道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吗?立案作为诉讼的第一步,如果能一次立案成功......


·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员工和用人单位在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双方应该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展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并不是只存在......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有哪几种一、起诉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有哪几种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


·大家经常听到的就是工伤。但是实际上除了工伤还有工亡
      您经常听到的就是工伤。但是实际上除了工伤还有工亡,相比较而言,工亡显的更加的严重。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对工亡的人进行的赔偿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工......


·人在看守所多久能开庭?
      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