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开车的司机都不希望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每年道路上还是会发

开车的司机都不希望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每年道路上还是会发生很多起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经常出现伤残的现象,一方司机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吗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所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
  
  二、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三、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计算标准
  
  1、医疗费:
  
  ①住院收据----原件
  
  ②诊断书-----原件
  
  ③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
  
  报销比例:总的个人承担15%,保险公司承担85%,其中甲类药:报销100%、乙类药:报销98%、丙类药和原发病用药不予报销;
  
  2、误工费:
  
  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
  
  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
  
  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
  
  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
  
  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
  
  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5、交通费:
  
  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6、残疾赔偿金
  
  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
  
  7、精神损害赔偿费:
  
  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理赔的内容以及程序,我们已在上文做了详细的分析。如果在实践中因保险理赔发生了纠纷,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复婚后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
      复婚后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企业的发展对计划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计划经济时期,无论是大、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都是阻碍......


·一、父母离婚孩子成年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一、父母离婚孩子成年的财产可以分割吗?父母离婚孩子成年的财产不可以分割,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会得到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报告。如果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会得到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报告。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交警调解,就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这个时候,律师的参与能够简化流程,......


·一、关于重婚罪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重婚罪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视员工的伤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计算医疗期,在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购买安置房,事实上,大多数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购买安置房,事实上,大多数的人对于安置房这个概念是比较模糊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迫切的想要知道在我国无锡买安......


·告第三者重婚罪需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告第三者重婚罪需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的有?
      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的有有哪些一、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的有哪些(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2016-2017年常州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