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写终止日期是否正常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写终止日期是否正常在我国土地的用途不同,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最长年限是70年,70年也是针对我国公民的住宅用地规定的。而且现在如果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也会发现,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都标明的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写终止日期是否正常?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写终止日期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还要看有没有当地县级政府的印章,及县级土地部门的印章。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证的前置条件是要取得土地,没有土地证号是不规范的,土地证如果是集体土地,而且是住宅的话没有使用期限是正常的。二、土地使用证的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按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取得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人除办理房产证外,还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有预期规划那么就不会与原使用者续期。这个续期分为两种:1、住宅用地(70年产权),没有预期规划的自动续期,有的政府会有通告;2、其他土地使用性质的,需提前1年向主管土地部门申请续期,否则就会收归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制,不是个人所有的。土地永远是国家的,土地上的房产是属于你自己的。其实也就是说。现在的土地是出让的,但到2038年后,自动变为划拨,当然你也可以缴纳你所分摊的土地出让金,让土地从新变更为出让。划拨土地是不能进行买卖,赠与,拍卖等土地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不生效。已经抵押的房屋如果通过买卖过户,必须首先将欠款还清后,办理解压手续,然后更名,否则无法办理过户。一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都是写的有终止日期的,除非是农村的宅基地的话,土地使用证上没有终止日期。其他的情况不写终止日期还是存在一定情况的,建议您碰到这种土地使用证一定要核实其真伪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抵押贷款您都不陌生,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作为债务人的我们需要向债权人提供具有同等价值......


·被辞退多久能领到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有效吗有效。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


·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 规定是什么
      一、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规定是什么我国立法中未明确承认劳动者可以具有双重劳动关系。一般认为,我国的劳动立法体系没有明确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即一......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那些?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并且在不断你的发展中法律也在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因此对于违反犯罪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行政处罚以及行......


·在我国名誉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名誉权纠纷是什么意思名誉权纠纷是指侵害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而引起的纠纷。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


·个体户五险一金怎么交
      一、个体户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2、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


·工伤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工伤事故不仅给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困扰着企业和社会,因为它涉及到工伤赔偿,那么工伤赔偿的原则是什么呢,工伤致残该怎么赔偿,......


·12306证件号码被抢注怎么办
      12306证件号码被抢注怎么办方法一,首先,可以在网站注册的时候,姓名一栏中将姓名改成汉语拼音,如果注册成功,登录后找到“个人资料”一栏,将姓名改......


·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
      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一、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员工受伤,那么可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就算没有伤残等级,员工也是可以享......


·就业三方协议有什么用呢
      就业三方协议有什么用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