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近几年,全国许多地区都加大了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力度,许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纷纷动工实施,一方面这些工程项目给人民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带来更大的改善和优化,但另一方面,少数工程项目由于质量把关不严,导致出现事故、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呢?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2、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一般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市建筑工程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凡发生重伤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
  
  3、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三、四级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
  
  4、质量事故发生后,质监站应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的问题,需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予以区分,对于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时效性和内容有所不同,基本流程均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鉴定和损失评估,在质监站监督下完成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变更监护人的条件都包括哪些?
      变更监护人的条件都包括哪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一是监护人不具......


·两人合谋杀人案要怎样判
      两人合谋杀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中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


·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场所,既包括专门用于审理案件的正规固定场所,也包括临时审理案件的场所。良好的法庭秩序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对于故意扰......


·为什么老板不做法人?
      为什么老板不做法人?一、为什么老板不做法人?1、不愿意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的管理人......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企业会倒闭,会宣布破产,但是并不是意味着企业倒闭了欠款就一笔抹掉了,这方面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会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审查,我......


·盗窃800块钱报案有用吗?
      一、盗窃800块钱报案有用吗?盗窃800块钱报案有用,对于此类丢失金额不大,且不属于入户盗窃的情形,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形,应当在6个月以内报......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的呢?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元旦加班费可以拿多少
      若单位因为生产需要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话,则就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这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但是具体在不同的时间加班,可能计算......


·环境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工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生
      环境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工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治理环境污染,成为一大难题。在这里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一......


·怎么区别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立案手续办理不同:普通程序的立案,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或集体研究决定,认为后果性质严重,且具有惩戒......


·沈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沈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