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处理员工双重劳动关系?

在目前的劳动市场中,有些员工并未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却到新单位上班工作,这种属于双重劳动关系。如果存在这样情况,对于新单位来说是不利的,员工可能会耽误本职工作,影响单位的经济效益。那么,如何处理员工双重劳动关系?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如何处理员工双重劳动关系?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创人力人力资源专家认为:程度是无法衡量的,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严重影响”做出量化、细化的规定。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二、双重劳动关系存在哪些情形下?
  双重劳动关系争议主要存在下列情况当中: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它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4、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双重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劳动力逐渐市场化,用工制度也逐渐走向多样化、灵活化,这给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建立了条件与可能,它要求劳动者以一种更加灵活的方式就业,一个劳动者多种劳动关系并存是不可避免的。在现实中存在这样的状况,劳动者在保留与第一个单位的劳动关系前提下,又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这个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前述所讲的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符合主体、从属性和劳动性质要求。综上所述,作为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的时候应该要求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规避双重劳动关系的风险。单位可以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处理员工双重劳动关系。比如员工对完成本职工作有重大影响时,经单位提出拒绝改正的,单位可以同其解除劳动关系,而不用承担任何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对于残疾人能诉讼离婚吗?
      对于残疾人能诉讼离婚吗?一、对于残疾人能诉讼离婚吗?残疾人只要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就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


·一、农村人怎么贷款购买房屋?
      一、农村人怎么贷款购买房屋?农村人若想贷款购买房屋需要带齐能够证明自己有偿还能力的证据,买房贷款和实际上是否农村户口没关系。农村户口买房,也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杀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每个人的生命均是平等的,且只有一次,任何人都无权侵犯,所以通常提起杀人犯,您都觉得深恶痛绝,甚至觉得他们都罪该万死,但是法律上对于杀人罪的具......


·一、试用期间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一、试用期间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试用期间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


·一、补工龄劳动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一、补工龄劳动合同遗失了怎么办?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员工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员工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


·第二次开庭公告多长时间可以审判完成?
      第二次开庭公告多长时间可以审判完成?一、第二次开庭公告多长时间可以审判完成?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法院判缓刑加罚款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国刑法当中对判处缓刑的条件规定的是非常的严格的,而且人民法院结合案件本身的性质,有的时候也不会轻易的就作出缓刑的这种决定的。但是,被判......


·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
      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打架只是造成一种比较轻微的危害后果的话,那么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


·离婚后
      离婚后,因为长时间见不到孩子,父母难免会想念,但是许多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由于担心孩子会跟其父(母)过分亲近,就不允许其见面。那么离婚探望子......


·现在在北京丧葬费多少钱
      现在职工朋友在养老保险中都主要包括养老金、丧葬费、救济费等各种项目,其中的丧葬费是对职工死亡安葬产生的费用支出,实行补助的办法。那北京丧葬费......


·未亲自登记的婚姻是否有效
      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其实在本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的时候,此时都是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就男女结婚登记来讲,要是当事人未亲自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