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公司的股东肯定在公司的管理层当中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位,有些时候,公司的一些重大决议虽然说都需要经过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的职责是受到公司法的约束的。股东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是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也比较多,对公司的恶劣影响也是难于预知的。
  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利润分配政策等。三是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公司共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共用电话号码、信封等。四是滥用公司形式。指股东利用公司形态逃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时,公司被作为股东逃避义务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义价值,因而公司的行为被视为股东的行为,股东即应对此承担责任。
  二、法人享有哪些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三、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 第50条)。结合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在我国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主要在于滥用公司的形式,这里是指股东利用公司的形式来逃避履行合同的条款,或者一些法律义务。还有一种就是股东随意处置分公司的财产,将公司的资产和失误进行混同等,还有一些股东对公司过度控制。这都不利于公司的正常发展和经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工地受伤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解决
      在工地受伤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解决在我们遇到工伤这种问题的时候,要注意我们是否与聘用工地或者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以及合同上是否有相应的条......


·一、离婚多久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
      一、离婚多久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协议分割财产后反悔的,可在1年内提出重新分割,即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提出的理由应该是订立协议时存在欺......


·食堂承包合同纠纷应如何避免?
      食堂承包合同纠纷应如何避免?许多企事业单位为了体现组织人文关怀,解决干部职工吃饭难的问题,在单位内部设立了食堂或餐厅,定时为职工提供餐食,随......


·一、父亲过世母亲健在财产如何分配?
      一、父亲过世母亲健在财产如何分配?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属于父亲的那一半由母亲与子女平均分配。父亲的遗产,如果没有个人遗......


·网络介绍卖淫需要哪些要件定罪
      网络介绍卖淫需要哪些要件定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 一、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
      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一、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1、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权地域广。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国界有关的......


·一、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些方法?
      一、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些方法?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


·聚众斗殴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处罚标准是什么1、构成聚众斗殴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构成聚众斗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


·欠钱不还的人在外地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在外地怎么办?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或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


·离婚是中国常发生的现象
      离婚是中国常发生的现象,每年的离婚率都在不断增加当中。我们都知道离婚对一个家庭来说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对于有了小孩的家庭更为严重。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