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一般医疗过错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交通费等必须的费用。具体的计算方法,我国也有着明确的制定。所以在医疗过错当中,患者最后能拿到的总的赔偿数额当中是包含这些赔偿项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死刑犯是否具有生命权
1,死刑犯在未被依法执行死刑前应具有生命权。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并且生命权生而平等,不因种族、民族、性别、身份等......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
·兄弟姐妹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吗?
兄弟姐妹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吗?兄弟姐妹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一种,是医护工作人员未遵守职业操守的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了巨大伤害,医院是......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鉴定人出庭有区别吗?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鉴定人出庭有区别吗?民诉和行政诉讼中的鉴定人出庭没有什么区别,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律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是质证鉴定意见......
·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现实中,不管是员工自己辞职的,还是单位辞退员工的,此时都可以认为是其想要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其......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医疗事故罪构成的条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定义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