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关于非法集资可以缓刑吗?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关于非法集资可以缓刑吗?
  
  
  一、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1、非法集资罪例子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如以发展会员、特许加盟店、专卖店、代理店等为名,许诺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出售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宣称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等。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我们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法律特征来加以识别。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三条也对此予以规定。
  
  2、非法集资罪集资诈骗罪的概念
  
  二、关于非法集资可以缓刑吗?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在三年以下处刑可适用缓刑。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个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该严厉的打击惩罚该行为人,防止第二次实施同样的行为。作为普通的公民,也应该时刻警惕,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让别有用心之人得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驻马店驿城区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驻马店驿城区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想必您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都非常的关心,因为这是关心我们切身利益的事情。那么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同......


·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2023一、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


·亲属能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吗
      亲属能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吗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除了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外,还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人。在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亲属......


·如果欠钱很少不还怎么办?
      如果欠钱很少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


·在我国司机违规停车扣分吗
      在我国司机违规停车扣分吗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已经越来越好,在车辆越来越多的情况下,除了为您的交通出行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以外,可能停车位有的时候也......


·关于担保物权有哪几种权利
      关于担保物权有哪几种权利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方之间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而在建设中设计的质量是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和履......


·女员工怀孕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社会观念的改变,人们的思想发生明显变化。现今社会男女平等、尊重个人,但是相对而言女性仍然是弱势群体。在一些公司招新时女性劳......


·私募基金谁监管者是谁,具体有哪些监管措施?
      私募基金谁监管者是谁,具体有哪些监管措施?一、私募基金谁监管证监会负责监管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


·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并非是所有的提出拒执罪的诉讼请求,都是会立案受理的,为了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职员的执法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制......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如今房价高涨不止的社会里,对于普通工薪族而言,买房是十分艰难的事,所以,大多数在外地打工的普通工薪族只能通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