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娄底6000万非法集资处罚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并且是一种团和组织的犯罪行为,将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对于社会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对于非法集资的处罚有详细的解释,对于主要犯罪人有严厉的处罚,那娄底6000万非法集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娄底6000万非法集资处罚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
  
  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随着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非法吸收资金的方式也在不断扩展和增加,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还需要在生活细节中学会鉴别非法行为,只要符合以上法律特征,行为人实施了以下行为的,即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所有投资者都深恶痛绝的,因为非法集资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一般非法集资涉及的资金我比较大,如果是6000万的非法集资金额已经属于数额极其巨大,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主体有哪些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主体有哪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此外,按照有关......


·国家规定的丧假有多久
      国家规定的丧假有多久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


·房主一房多卖会判决给谁
      一房多卖会判决给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


·破产的金融公司能否申报债权?
      破产的金融公司能否申报债权?破产的金融公司能申报债权,具体理由如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


·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酒驾冒名顶替,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可以处拘留、罚款。相关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劳动仲裁以及诉讼。针对其中的调解,具体还包括了一些详细的调解方式。那么您知道劳动纠......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2、刑事拘留后没有通知家属的,可能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况,暂时不能通知家属。法律规......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法条的要求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法条里,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对于案件的情况知情了解的,就可以作为证人出庭,知情者除了当事人以外,可以是个人,可以是......


·公司倒闭欠薪法人怎么处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


·辞职以后能不能申请劳动制裁?
      辞职以后能不能申请劳动制裁?一、辞职以后能不能申请劳动制裁可以的。辞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