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产权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目前房产的价值是非常高的,
一、上犹房屋出租需要注意什么?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出租后还能做买卖吗?
如果您是房屋的产权人,就在房产出租期间,仍然可以将房产出售和抵押(用以取得贷款)。这对房产的租赁关系不产生大的影响,即产权人在房产出租后,仍然可以行使对房产的处理权。
房产出售以后,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没有列明该房产出售时租赁合同即中止的约定条款,则新的产权人就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延续有效期限。若租赁期间房产被产权人用于抵押,如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没有处理该房产,产权人没有发生变化,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即使抵押房产被抵押人处理,其租赁合同也继续有效。
但是,房产出租人(房屋产权人)要出售该房产,必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一定的考虑时间和联系搬迁的时间。同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承租房产的权利。
房东和租客之间肯定需要明确所租房屋的产权问题,另外,有一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屋,是不得对外进行出租的.而且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最好在合同当中要约定清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方式,如果不是什么原则性的纠纷的话,房东和租客协商解决的话肯定是有利于双方的合作关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一、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一)机动车在不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
·父母离婚后欠债子女需要承担吗
父母离婚后欠债子女需要承担吗父母离婚后,子女不必承担父母的债务。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的债务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子女......
·高利贷犯罪吗 放高利贷会涉及哪些犯罪
在民间借贷中放高利贷的行为其实是很常见的,既然当事人敢放高利贷,肯定就是有一定的“势力”和“支持”,不然借出去的钱最终就有可能收不回来了。而......
·退赃后还算盗窃吗
盗窃属于我国的法定刑之一,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或者是入户......
·关于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的,在工作的时候会有一份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关于劳动合同,就会有一个代理通知金的内容,关于代理通知金,就是......
·西安市工伤认定处认定标准是什么?
凡事都是有一个度量单位。那么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检查有伤,还有是直接造成还是间接造成的,而且该由谁来负责呢,这个时候就会有工伤赔偿,然而并不......
·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
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一、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2、要敢辩、善辩和明辩。敢辩与善辩、明......
·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一、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
·盗窃罪主从犯应该如何区分
盗窃罪有些时候是个人单独实施的,但有的时候却也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既然涉及到共同犯罪,那肯定就要对其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等作出区分,毕竟身......
·如果要细数人一生中发生多少事
如果要细数人一生中发生多少事,我想这个是没有人可逆计算出来的。但是要是说大部分人一生中有几件大事那我想几乎都能说出来。那就是生下来,结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