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判定婚姻无效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主要是指婚姻的成立不符合法定条件,导致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婚姻无效对整个家庭有巨大伤害,对于正在婚姻当中的双方以及正在打算不如婚姻中的人了解法律关于婚姻无效的具体规定非常重要。当然,如果我们正在面临婚姻无效的情形,我们也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何判定婚姻无效如何处理?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一、无效婚姻如何判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威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关系同居生活,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后一十婚姻关系均属无效。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主要依据有两个:其一是优生学的考虑,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把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下一代。其二是伦理的要求,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造成亲属身份和继承上的紊乱。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在我国的主要表现是表兄弟姐妹结婚。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法定婚龄是指结婚时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即男女一方或双方不足法定婚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婚姻无效怎么办1、若婚姻被认定无效,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3)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有关婚姻无效的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2、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3、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无效婚姻对我们的婚姻生活的伤害是巨大的,当一个婚姻被判定为无效婚姻,那么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是对夫妻双方的关系还是对婚内子女的关系都可能有巨大影响。因此,我们对于如何判定婚姻无效要加以掌握,以更好的知道我们的婚姻效力的状态,当然,我们在遇到婚姻无效的情形时,我们才能更好地处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入职劳动合同最多可以签几年?
      工作是我们生活的手段,也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明确要求了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入职劳动合......


·安置房,顾名思义,就是对拆迁户以及其他特殊人群予以补偿和照顾
      安置房,顾名思义,就是对拆迁户以及其他特殊人群予以补偿和照顾而发放的房子,这种房子的三证同普通的商品房是不一样的,在规定期限内也不得进行买卖......


·贷款诈骗与合同诈骗有哪些区别
      贷款诈骗与合同诈骗有哪些区别在诈骗类犯罪当中,又区分了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可以说这些诈骗犯罪发生的领域不太......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施工过程质量怎么管理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施工过程质量怎么管理工程建设完毕后一般都需要到管理监督部门进行鉴定评级,只有评级合格后才能够将工程建筑投入使用......


·公司用绩效工资变相扣工资合法吗
      公司用绩效工资变相扣工资合法吗绩效能不能扣除,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


·土地征收要遵守什么程序?
      土地征收要遵守什么程序?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


·强奸罪的主观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每一个犯罪其实在主观方面都是有严格要求的,这在实际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是要考虑到的,而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犯罪主观方面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包......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1、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儿子和女儿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


·医保卡拿药可以报销吗
      医保卡买药有比较便宜吗其实,各个城市的政策不同,有时现金买药有时候会比医保卡刷更便宜。市民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同时,应先询问药店的具......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分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谁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2023
      谁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