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标准主要有两种:①被浸权人在 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②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 所获得的利润。这两种赔偿标准是对财产损害而言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确定。被侵害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 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指扣除成本和税金后 的所有利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合法权益时,被侵权的经营者 可以同侵权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解决的,也可以 直接向法院起诉。世界上许多国家划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也包 括财产损害和人身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也一般以受害人实际财 产损失或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来计算。
二、不正当竞争的损害赔偿应具备的条件?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应具备4个条件:①客观上有不正 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所禁止的不 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 序。②行为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造成了损害事实,使他人 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遭受了损害。有的是直接损害,有的是间 接损害,有的是物质损害,有的是精神损害。③不正当竞争行为与 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 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客观原因。④不正当竞争行为人 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会造成损 害结果,但仍希望或放任损害结果发生。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 会造成损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致使损害结果 发生。在多数情况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
三、不正当竞争的损害赔偿范围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是两个方面:①赔偿全 部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受害人现有财 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减少。②赔偿人身非财产 损害。侵害受害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非财产权利或 损害受害人的精神,虽然没有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但如果受害人 要求赔偿损失时,行为人也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另外,行为 人还应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 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对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当我们遇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时候,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经营者也应该仔细研究法律,不要因无知而触犯法律,也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规范自己的行为,做正确的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湖北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湖北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拆迁是促进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大举措,目前中国的拆迁事业正做的风生水起,在湖北也不例外。拆迁除了房屋的......
·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一般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童工,童工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那么相关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呢?虽然我国法律禁止单位雇佣童工,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
·仓储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
仓储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
·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一、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
·隐私权属于哪种权利的一部分?
隐私权属于哪种权利的一部分?隐私权是属于公民的权利之一,隐私权是属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公民的合法隐私是不容许非法侵犯的。《民法典》第一百零九......
·背对背信用证融资特点,怎么防范风险?
背对背信用证融资特点,怎么防范风险?一、背对背信用证在贸易实务中,中间商分别同实际用户和实际供应商签订有供应和采购合同,实际用户向中间商开......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赔偿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赔偿吗?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能赔偿的。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
·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被投资公司),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
·收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现如今中国仍存在很多孤儿,他们从小便失去了亲人,多数被安置在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等地方。夫妻有收养小孩的想法后,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