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自然人犯罪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知道犯罪主体有自然人和单位两种,其中,自然人是犯罪主体的比例是比较大的。我国最新颁发的民法典,根据人的年龄,将公民划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自然人犯罪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一、什么是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二、自然人犯罪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犯罪主体是不限制年龄的,故而自然人的犯罪主体不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犯罪主体有哪些?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与单位(一)自然主体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行为人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状况、文化教育发展水平、智力发展程度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只对部分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4、75周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6周岁,而不予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以上规定体现对青少年犯罪是以教育为主的精神。
  (二)单位主体
  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这个概念比法人更为广泛,除法人以外还包括非法人团体。虽然单位一词在以往我国社会生活中曾经被广泛使用,甚至是一个使用率极高的用语,但严格地说它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也就是说,单位一词并无确切的法律涵义。根据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单位犯罪这一概念中的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也就是单位犯罪的主体。此种说法是错误的,自然人是犯罪主体时,其犯罪主体具体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至于五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了之后,其实此时只能说协议成立,但并未生效,按照规定一般要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协议书登记备案之后......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先履行抗辩权均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的行使......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流程是什么?现代社会,各种类型的公司相继出现,我国关于各类公司设立的条件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股权投资公司也是经......


·在工伤鉴定律师说包鉴定十级是否可信?
      有人跟我们反映,自己在去工伤鉴定机构鉴定的时候遇到一个律师,说只要交了律师费就可以保证鉴定结果为十级,并且可以帮他向公司讨要到更多的工伤赔偿......


·对于出卖人有什么主要义务?
      对于出卖人有什么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


·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时,为了能够更好地从事鉴定工作的需要,一般会设立相关的鉴定机构,或者委托司法鉴定。对于公民来说,了解一些关于公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查询方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查询方式有哪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象征着一个企业技术的实力,而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申请下来后会得到政府的补助,这样对企......


·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侵权没有获得利益的,如果造成了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和......


·部分省市公积金贷款可以跨省买房使用
      部分省市公积金贷款可以跨省买房使用。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


·私人正规借条没有期限怎么写?
      私人正规借条没有期限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个人消费可以强制处理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个人消费可以强制处理吗?可以强制处理,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是可以由法院判决处理的,对于经济财产可以进行强制支付,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