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拘役监外执行是否可以?

罪犯在实际服刑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身患重大疾病需要外出就医的,此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获得批准之后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会计算刑期的。那现实中罪犯被判拘役监外执行是否可以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拘役监外执行是否可以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执行方式,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二、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如下: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知识拓展: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监外执行顾名思义就是将本身应该在监狱中执行的罪犯,有条件的在监外执行。由于罪犯具有一定的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因此我国对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严格掌控的。但在申请了监外执行之后,最终是否可以被批准,则还要对罪犯实际的条件、情形作出审查才行。也就是说罪犯不是只要被判拘役,那就一定可以被监外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建筑工程中检验收什么时候
      在建筑工程中,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离婚时债权可以怎么样分
      离婚时债权可以怎么样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


·2023年变更公司法人要钱吗?
      变更法人的费用: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


·共同盗窃犯罪中其他主犯怎么认定?
      一、共同盗窃犯罪中其他主犯怎么认定?共同盗窃犯罪中的主犯,除了盗窃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外,还包括在其他共同盗窃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的犯罪分......


·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有哪些
      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有哪些在城市,对于土地的使用,是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很多在城市里初次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人,对于办......


·犯罪人进行退赃就不批捕了吗
      一、犯罪人进行退赃就不批捕了吗退赃,跟是否批捕之间,基本没有联系,只要符合批捕条件都会进行批捕。退赃只是从轻的情节,如果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逆向行驶有拍照吗?
      现在社会,我们国家的电子监控设备是越来越发达了,所以在交通道路上,如果存在着一些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是,需要受到严厉处罚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2023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2023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是怎样的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包括房屋评估费用、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费、契税,在这些税费中......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三)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卖方           中国           公司  地 址:            电报挂号:      ......


·应该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
      ?夫妻离婚后,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


·打官司必须请律师吗
      打官司必须请律师吗不少官司当中都有律师的身影,因此大部分人就以为打官司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那到底打官司必须请律师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