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抚养费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关于孩子教育和生活的一些必要的相关费用。曾经就有人问我们,夫妻离婚时,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呢?这个问题,我们将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了解。
  
  一、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因此无论夫妻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可毕竟孩子还是自己的,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来最大程度的保护孩子,都应当把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如果遇到这类纠纷不知道如何解决,无力解决的,建议您向网站专业律师进行求助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脸部鼻骨工伤鉴定标准应该是什么级别?
      脸部鼻骨工伤鉴定标准应该是什么级别?1、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可评上十级伤残的。器官部分缺......


·请问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请问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当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需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什么时候行使?
      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1、核算期间是自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2、经济补偿金规范是没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付出......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适用范围包括哪些?随着产权意识日益深入人们的生活中,人们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我国民法典对知识产权做出法律要求,同时也出台知......


·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
      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一、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前员工违约在先,然后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


·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法律有什么规定
      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法律有什么规定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要使用的,正确的使用合同可以有效的保证我们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合同的效力以及法律后果......


·上海伤残鉴定司法鉴定部门怎么收费
      根据我国国家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应当向事故责任人索取相应的赔偿,其中就有伤残鉴定费的支付。那么,您知道上海伤......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一般侵权的一种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一般侵权的一种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一般侵权的一种吗属于。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如果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要进行破产的清算,清算和处理公司的债务以及财产。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一定要进行担保,担保债权在......


·国家赔偿支付机关是什么部门
      国家赔偿是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中,因为相关执法人员的疏漏损害了当事的人权益,大多数发生在案件的错判中,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