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我们国家针对公民的知识产权颁布了很多严格的法律,可见国家对公民知识产权的重视。公民有权为自己的脑力成果申请专利,也可以为自己不满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申请。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讨论一下行政复议专利法。
一、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除驳回和授权行为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专利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启动,不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启动。
专利行政复议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程序,但如果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情况下,就不能再提出复议;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复议,且复议已经立案受理,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有等复议决定作出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先行进行复议程序,因为复议程序简捷,不收取费用,且承办人员具有相应的专利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一)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十四)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十六)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八)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十九)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二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专利法是为了充分的发挥出行政复议在解决公民的行政争议是的重要作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知识产权和防止盗取脑力成果的行为的重要法律。如果您还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地方,可以来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讨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宁波高温费什么时候发?
2017年进入夏天以后,频繁出现高温,全国各地都纷纷关注高温补贴这件事情。但是大部分人关注的是补贴的标准,然而到底什么时候发放以及什么样的形式发......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第一没有造成人员人身伤亡第二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决......
·不可授予专利的项目包括几种
不可授予专利的项目包括几种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
·沈阳房屋买卖税费
所谓房屋交易税费即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那么在沈阳房屋买卖税费又会是多少呢?二手房屋缴纳的税费又和一手房屋缴纳的税费不同,在一......
·一、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一、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具体的理由如下: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
·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老说没钱如果确实是真的没钱,可以协商分期付款,如果是虚假没有钱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
·一、未成年子女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未成年子女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1、未成年人的父母;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一、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
·管辖权异议请求的主体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请求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
·煤矿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煤矿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