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离婚时怎样分割公司股权

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怎样分配公司股权
  
  夫妻离婚协商解决公司股份的情况:
  
  1、在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有限公司中,全部股份由一人持有后其公司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不具备公司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有限公司法定条件。
  
  在这类情况下,有三种解决办法:
  
  (1)将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其余股份由夫妻中的一人持有。
  
  (2)夫妻一方保留极少的象征性股份,由另一方持绝对多数的股份。公司法对股东持股最低比例并无限制性规定,这种处理方式持象征性股份的一方所保留的公司股份可少到对公司权益几乎没有实质性影响的程度。但这微不足道的股份仍然具有公司法意义上的权益和权利。
  
  (3)将有限公司变更为私营企业。但这种变更可能不利于原有公司的继续经营和发展。
  
  2、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时在股份持有比例上需作调整。
  
  这一种情况属公司股东间的股份转让,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进行股份变更。
  
  3、仅以夫妻中一人的名义作为股东参股,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
  
  这一种情况属于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行使股份转让否决权时受公司法的有条件限制,如因其他股东不同意而使夫妻间的股份不能分割,不同意分割的股东应当购买夫妻间因离婚而分割给不属公司股东的夫妻一方的股份,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分割)公司股份。
  
  二、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夫妻不能协商一致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这一限制,在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这一方案无法实现。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
  
  3、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
  
  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份分割(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夫妻一方时,不同意分割(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不属股东的夫妻一方应得的股份。该股份买卖所得款项归未取得股份一方所有。如其他股东不购买这一股份应视为同意分割(转让)。
  
  4、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这一方案后遗症最小,但仅限于只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公司。
  
  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焦点不仅仅是在房产上,不少离婚夫妻还争夺知识产权收益、保险利益、公司股权。如果离婚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咨询一下我们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律规定非法行医怎样认定
      非法行医怎样认定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


·一、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一、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后为员工办理停保手续,并协助员工进行保险转移。用人单位应当在......


·浅析刑法修正案八对尸体器官摘取的新增规定
      随着经济科技各方面飞速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也紧随起脚步逐步完善,而器官移植的医疗科技水平的提升也要求大量的器官供体,供体来源也成为法律需......


·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当我们进行亲子鉴定时,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一、做亲子鉴定的法律条件做亲子鉴定需要申请吗?做亲子鉴定不需要法律程序......


·构成销售伪劣兽药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销售伪劣兽药罪法院会如何量刑?构成销售伪劣兽药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


·恶意的损害他人名誉,使他人生活、精神等各个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影
      恶意的损害他人名誉,使他人生活、精神等各个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很有可能会触犯诽谤罪。犯诽谤罪的,情节轻的可有双方协商进行的,情节严重的可以......


·盗窃6万的罚金一般是多少?
      一、盗窃6万的罚金一般是多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如盗窃6万,则罚款金额为1千至12万......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一、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什么?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什么?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严重的违反法律尤其是刑法当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酒驾是严重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有何赔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人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时候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都应该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那......


·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既是公司的股东,又在公司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股东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的双重身份的劳动者或雇员在被公司解聘,或他们辞职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