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某种特定的形式约定了某件事的条款,形式包括了书面和口头约定两种。内容包括相关条款与违约责任以及期限等,受法律的保护并具有法律效力。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对合同期限的纠纷问题,一方认为合同到期了但仍应履行未完成义务,另一方却持相反态度。为了给您解决这个疑惑,我们今天来了解了解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有两种类型,即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期限的特征: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有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___个月"。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总结以上法律条款及相关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合同到期后效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也就失去了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一般合同会附有有效期限以及终止期限,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判断。您若是还有关于合同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本站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通常男方遭遇骗婚怎么处理
      通常男方遭遇骗婚怎么处理?遭遇骗婚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受理材料后发现有犯罪事实,且诈骗金额在2000元以上......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续展申请方式是什么?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续展申请方式是什么?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续展需要由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向海关提出申请,申请将自己的知识产权继续在海关进行备案。知识产权......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一、标题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


·口头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口头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认定,应当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用途来处理,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内容包......


·哪些情形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哪些情形下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给谁?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给谁?一、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给谁?离婚未成年的子女抚养权会给谁就要看孩子和父母的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于20......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要分三种情况其投资成本的计量不同: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厂房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厂房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生活中,由于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不少的老工业区的厂房需要被拆迁转移到新的地点。同时,厂房拆迁的补偿也就成为您广......


·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官费费用总为1305元,减缓费用个人为:370元,单位、企业:535元。2个及以上的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