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分公司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分公司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分公司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2、分公司的诉讼地位。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3、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及例外。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但在执行的时候,一般是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再执行总公司财产。作为上述分公司与总公司可作为共同被告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4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所以,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时,只能以该分支机构为被告。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仍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的规定,执行总公司的其他财产。4、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财产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5、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债务的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此外,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6、关于分公司的其他规定。《公司法》第211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实很明显,由于分公司法人根本就没有法人资格,仅从这一点就能够看出分公司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分公司所有的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责任都由总公司来承担。自然分公司的债务债权风险,总公司也是有义务承担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法律规定容留他人吸毒会判刑吗
      容留他人吸毒会判刑吗容留他人吸毒,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吸毒是对吸......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吗?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法院查封冻结有次数限制吗
      法院冻结存款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来进行的。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诉前保全:在银行起诉之前,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申请材料,向法院申请查封,法院......


·工伤几级可以办残疾证,怎样办理?
      工伤几级可以办残疾证,怎样办理?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办理流程如下:1、本市户籍有需求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


·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
      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一、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多人犯罪一人落网能取保吗
      可以。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价格是什么?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价格是什么?您知道,我们使用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当国家向我们征地时,国家会向我们做出一定的补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征地补偿。但是......


·迟到三次就辞退员工合法吗?
      迟到三次就辞退员工合法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迟到3次明显不属于严......


·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应当出具自身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明材料,因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的......


·车辆如果违章了怎么处理?
      违章了怎么处理,交通违章,一种是通过抓拍的违章,比如超速,违章停车,安全带没有系,这种违章应当到当地处理管理所处理,抓拍的应当携带行驶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