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缴纳社保后社保补缴是否算连续?
社保补缴算连续
参保人员从参加社会保险之日算起,就建立了个人缴费记录,那么中间有欠费的属期,补缴之后,个人缴费流水没有间断,个人缴费年限自然就连续计算了。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中途断了,是否需要补缴?
不需要,社保是算累计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报销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综上所述:对于社保补缴是否算连续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补缴后流水都是按时间记起走的所以补缴是算连续缴纳的。希望大众在参加工作时都能找到一个较好的工作,当然不论单位是否有五险一金,都应该认真工作,同时建议自己一定要缴纳社保,这项保险是相对其他保险来说在关键时候会有很大用处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
一、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
·初犯赌博罪会判缓刑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初次犯赌博罪的,法院会不会判处缓刑,要依据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而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刑法》规定,对于被判......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界定?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界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
·年终奖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为确保新个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让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
·黄灯亮后通过算违章吗
看具体情况定。黄灯亮时开过去算违章,属于闯黄灯行为。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您可以继续通......
·父亲非法集资没钱还怎么办,会受到什么处罚?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非法集资的行为严重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对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一旦参与到非法集资的活动中,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很多朋友对涉及......
·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加入
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加入,有时会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方面由于各种原因,例如:人才过盛,不需要那么多人或者收入付不起工资等等......
·无证驾驶怎么走保险
无证驾驶的定义:即相关公民在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不具有驾照或者没有取得与驾驶车辆车型相对应的驾照。该规定不仅有有关的法律进行规制,还有公安......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条件包括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条件包括什么《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
·一、买卖不破租赁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买卖不破租赁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不动产交付转让之日起开始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是指房屋有租赁约定的情况下,租赁期限内,买卖关系不能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