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砸车法律是怎么样的?
一、侵权人、侵权事实、侵权人和受害者之间的关系:
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不同情况下的维权又有所区别,对于建筑工地而言,一般可以确定其侵权人。按《侵权责任法》规定,事故发生后,应该有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大厦的管理方也要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应该由相应的管理方和业主方承担责任。而这又主要依据业主与管理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由双方划定事故责任,进行相应赔偿。除以上两种情况外,还有就是不能够确定责任人。再如,居民住宅楼坠物事件发生后,无法确认具体责任人,则应依据“公平”原则;也就是说,楼层中可能与事件有关联的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之后,共同赔偿人再按照过错大小平均地划分赔偿责任。
二、高空坠物法律主要依据:
在2010年7月1日起我国就正式施行了《侵权责任法》,该法也成为高空坠物法律维权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高空坠物砸车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所以高空坠物不属于交通事故,但属于保险意外事故,要处理的话不是交通警察部门而是派出所。我国民法明确规定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有物品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承担的责任。两者侵犯的主体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高空坠物事发后必须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警方报案,若找不到责任方,才由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定损”。比如一般车主一定要购买车损险才能进行“高空坠物”索赔综上所述,在发生高空坠物砸车时,要及时报案。高空坠物砸车法律主要是由法院来判定的,是由派出所来处理的,而不是交通警察部门,如若需要理赔,则需要了解并熟悉侵权人、侵权事实、侵权人和受害者之间的关系,判定自己属于哪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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