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
  
  在大多数民间借贷中,有许多纠纷。民间借贷涉常常会与集资有关,但是难免会涉及到非法集资,如集资诈骗,公众存款等等。这种由一种案件引发多种问题的,有不同种的处理方式。所以当我们遇到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对于涉及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法院一般是怎怎么处理的?接下来由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处理方法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或者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这意味着只要涉及到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了就要移送,法院不再审理。因为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受害人获得足额清偿而有的受害人却根本不能得到补偿的现象发生。
  
  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有人非法集资,把非法集资来的钱又转贷给他人,后者转贷会形成民间借贷的案件,对这类案件怎么办?涉及非法集资线索的材料,法院将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后面发生的民间借贷的那部分案件还要继续审理。
  
  在审理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问题。
  
  《规定》明确,即使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只要当事人起诉担保人,法院应予受理。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间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时,出借人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否则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将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未经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故如果借款人的筹资行为满足上述条件,持有资金的当事人不应向其出借资金,否则很可能血本无归。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具体非法集资的哪些内容,是否严重影响法律法规,满足多种条件,会受到相应的法则,法院也会对此作出判决。如果不是同一事实的违法,则会涉及其他。担保人也有可能会因此付出相关的责任。以上就是本次对于以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租房合同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本站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如今流行租车,通常对于一些暂时没有购买机动车的人而言,此时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话,为了出行方便可能会选择进行租车出行。但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保......


·公民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
      公民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权利你叫张三,我叫李四,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姓名,而姓名被后就是法律规定的姓名权,包括使用权、更改权等等。那到底公......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地所有制,因此,再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确认一定期限内的特定地块土地的使用......


·qq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qq诈骗罪的立案标准qq诈骗属于网络诈骗,与普通诈骗案立案标准一致,因此qq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抽象危险犯有哪些罪名?
      抽象危险犯有哪些罪名?一、抽象危险犯有哪些罪名?抽象危险犯有放火罪,盗窃枪支罪,爆炸物品罪、炸物品罪。放火罪属于具体的危险犯,只有根据行为......


·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通知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能履行......


·加工承揽留置权的介绍
      加工承揽留置权的介绍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留置权《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


·一、交通事故种牙费用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种牙费用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


·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一、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1、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同时退还。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


·年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年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老百姓在看病就诊过程中,有时候会面对误诊等情况,医护人员因为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伤害后,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实践......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是怎样的?个人转让股权,也是只是想变现。但是公司转让股权就跟公司经营模式和状况有很大关系,市场瞬息万变,股权转让也就见怪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