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醉酒驾驶,对于所有人来说,他们都知道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也正是

醉酒驾驶,对于所有人来说,他们都知道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也正是为了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我国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那么醉驾指数260的相关规定是指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首先需要跟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如果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每100ml80毫克以上,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醉驾值数达到260的话,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拘禁罪开庭多长时间判决?
      非法拘禁罪开庭多长时间判决?法律上并未规定判决的具体时间,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涉及到高数额的标的时,要仔细审查各方面的事项,再决定是否要签订合同,以避免可能会发......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一、工期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中方企业不能直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外国投资者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金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一定的补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单位解除劳......


·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吗?
      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吗?一、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吗是没有的,如果父母死亡赔偿款作为遗产也只能是儿子继承,儿媳妇是不算在补偿款内的。......


·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
      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不按照规定违章停车的话,肯定都是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的。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把罚款单都贴在车上,司机看到罚款单以后......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并不少见,那么在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违约金吗?答案是肯定的。只是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以及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样......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Letterof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


·去法院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说起去法院离婚,从法律上来讲,其实也就是进行诉讼离婚,打离婚官司。此时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当事人去法院离婚的条件有哪......


·只有房屋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只有房屋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只有房屋使用权可以继承吗一、只有房屋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只有房屋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居住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承的。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