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农民不同意征地如何办理?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政府征地农民不同意征地如何办理的解决办法。首先应当冷静了解相应征地情况,理性确认是否确定拒绝征地。倘若确定拒绝征地后,一是要辨别征地是否合法,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二是要及时上诉协商。若遇到的情况较为复杂难以解决,则应当及时进行法律咨询或寻求律师解决,以便精准高效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犯罪嫌疑人涉嫌扒窃犯罪有未遂吗
犯罪嫌疑人涉嫌扒窃犯罪有未遂吗一、犯罪嫌疑人涉嫌扒窃犯罪有未遂吗?扒窃有犯罪未遂,扒窃是属于盗窃罪,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
·我国对贩毒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贩毒也就是贩卖毒品,在这很多国家都是会受到处罚的一种行为,当然在我国也不例外。并且在实施了贩毒行为的时候,就会被认定构成贩毒罪,不过此时也要......
·房贷没还清人已经去世2023
房贷没还清人已经去世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
·婚前财产去世后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去世后如何分割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在你去世后属于你的遗产,如果你没有遗嘱,则由你的丈夫和你的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割。婚前财产,......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注意什么“辞职”与“合同到期”是有区别的。辞职是指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你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
·我国的笔迹鉴定是证据吗?
一、我国的笔迹鉴定是证据吗?是证据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我们都知道赔偿误工费
我们都知道赔偿误工费,必须要有单位的证明,和工资收的证明,保险公司才会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那么对于没稳定工作的误工费怎么算?没有稳定工作的误工......
·刑事诉讼法律师的委托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一般较为复杂,所以刑事诉讼分为好几个阶段,一旦涉及其中,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对每一阶段律师的委托和收费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