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提出:
“土地资产处置时,要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投入成本,合理确定土地作价水平。采用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按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额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规定: “明确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
“划拨土地设定抵押权时,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使用者的权益,计入抵押标的。”“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部分可计为转让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应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并以此计算租金或增加国家资本金、国家股本金。”
2002年实施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提出“划拨土地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综上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其构成应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等。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给予补偿。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可以委托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评估,然后经集体决策后综合确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有相应的权益价格。其价格内涵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利息、利润和产生的土地增值。
划拨土地的问题需要自己积极的了解有关的规定的,只要自己可以进行有效的处理就可以维护,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自己对于价格的定价基础需要进行一定的了解,从而确定自己的利益,不过需要在合理的区间进行有效的操作,否则会丧失法律上的限定条件。
总结: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提出:“土地资产处置时,要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1、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的,如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规则要旨】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
·信用卡诈骗公安会介入吗?
在当今社会上人们普遍会使用信用卡并且绑定手机支付软件,那么信用卡又会存在诈骗事件,在当今社会上有许许多多血淋淋的例子,在受到诈骗的时候报警的话公安机关会进行介入吗?今天来给您详细的......
·一、无效劳动合同?
一、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
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
·苏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除了要对伤者、死者家属或财产损失的人作出赔偿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要根据规定对肇事者量刑处罚。然而,犯罪发生的地区不同,可能导致量刑的依据不同......
·合同签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
合同签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