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一套住宅几乎是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住宅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您对于住宅工程质量的关注肯定是比较注重的。所以说,建筑单位,施工方和相关的检测单位,对于住宅工程质量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格外的小心谨慎。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有验收规程的。下面是我们对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的详细介绍。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17是什么?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江苏省人民政府对于住宅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规程里,对各项建筑,和设施,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同时,建筑方在修建的时候,必须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绝对不可以以任何借口,影响住宅的工程质量。住宅工程质量事关民生,您一定马虎不得。
  
  
  
总结: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一套住宅几乎是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住宅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您对于住宅工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侵犯公民肖像权如何维权?
      侵犯公民肖像权如何维权?每个人对于自身的保护,都有着的相应的法律可以作为维护的利器。肖像权是我国每个公民都拥有的权力,但很多商家不经过商议,私自使用别人的肖像作为,作为销售的工具......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能办居住证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能办居住证吗?(一)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1、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自己办理暂住证。2、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


·2023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在生活过程中,除了工资收入、经营所得及其他收入外,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债务,比如信用卡......


·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关于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呢?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轻易解除的,劳动关系建立的长短要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年限来决定,如果劳动者已到了退休年龄,但是劳动者与......


·端午节上班怎么算?
      端午节就要到了,现在很多人都想知道目前端午节上班怎么算,还有具体的放假安排。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一般休假三天,除周末双休另加一天。根据目前最新的法律规定,作出了以下的系统整理,......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