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合伙打架致人轻伤一个人承担责任吗

合伙打架致人轻伤一个人承担责任吗?合伙打架致人轻伤不是一个人承担责任的,其他动手打人的嫌疑人也会被追责,但主犯和从犯的判刑标准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民事打架案件处理流程主要是什么?第一步:公安机关接警后,会迅速出警;第二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置;继续打架斗殴的,且现有警力无法处置的,立即呼叫支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口头警告、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符合条件的,可以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要做好取证工作。制止后,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带至公安机关处理。已经结束的,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带至公安机关处理。第三步:不能当场调解或构成犯罪的,依法取证,进行处罚。1、经鉴定:被侵害人属于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鉴定的,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2、经鉴定:被害人属于轻伤或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2)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殴打,且伤害后果较轻的;(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且伤害后果较轻的;(4)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当然了,公安机关在调查打架案件的时候,不可能只追究一方的法律责任的,双方动手打架的原因也是公安机关要调查的内容,如果对方也有责任,且主要责任在对方,动手打架致人轻伤的一方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
      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病的,这笔债务通常在实践中是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在法律上规定,因赡养负有......


·怎么样才能申购新股
      新股申购的方法如下: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被辞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待遇,有编制的教师,不会被轻易而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


·绑架后重伤如何定罪处罚
      绑架犯罪的过程中往往还伴随着暴力行为,而这里的暴力强度是很大的,严重的甚至可以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而要是绑架后重伤如何定罪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一、房屋装修合同及清单房屋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农民工欠薪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为多少?
      农民工欠薪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为多少?农民工欠薪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为薪资的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一、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付年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款规定:被扶......


·行受贿罪怎么理解,是否是同一个意思
      当我们为了自身的一些目的,给予他人钱财,可能会涉嫌行贿罪,而接受钱财的人则会涉嫌受贿罪,这两个罪名是相辅相成的,只不过很多人无法将这两个罪名......


·离婚后女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女方有探视权吗一、离婚后女方有探视权吗“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


·抢注国外著名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
      抢注国外著名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抢注国外著名商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国外著名商标是不能够抢注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