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损失费一般多少钱?
一、名誉损失费一般多少钱?
名誉损失费赔偿需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决定,没有具体规定。关于赔偿的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二、实施公共利益报道也需要承担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综合上面所说的,名誉也是属于自己个人的权利,此权利也是不能被他人进行侵犯的,如果造成了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失那么就可以利用正当的途径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但需要赔偿多少这个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协商不好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房产如何办理分割?
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办理离婚。若需要离婚的,在离婚前,需要就房产等财产进行分割、债务进行分......
·可开监护人证明的机构是怎么规定的?
可开监护人证明的机构是怎么规定的?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
·刑诉法解释第242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242条内容是什么【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
·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一、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通常来说,出书签订出版合同时,最应该注意以下条款。1、合同年限。你若签十年的......
·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是什么?
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后果是什么?
刑事案件作为一种比较恶劣的犯罪行为被相关的司法机构严惩的最要的对象,我国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着较完善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条文。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
·一、公司收童工罚款归谁管辖?
一、公司收童工罚款归谁管辖?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行政罚款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在道路上醉驾犯的什么罪
在道路上醉驾犯的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2、如果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
·土地使用权保全担保可以裁定吗?
为了保证合理利用国家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相应地土地管理条例。对土地使用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于土地使用权您对此会有疑问。其实土地使用权就......
·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怎么办?
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怎么办?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