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

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公民一旦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扶养人没有按照协议进行扶养时,应取消扶养人的遗产继承权益。设立人员取消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支付扶养人的合法支出,确保扶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名称是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和展示,与企业的商誉价值、行业影响力、市场知名度,甚至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十分重要......


·集资诈骗案要怎样量刑
      集资诈骗对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


·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发生工伤事件后,医疗期间受伤情况严重的就不能参与工或者不能原有的岗位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就会对员工进行调离岗位或解除合同,那么,针......


·找专人做社保代缴多少钱?
      在失业或者辞职那段时间,没有人给我们缴纳社保。但是我们并不希望社保出现断档,所以需要社保代缴。或者企业公司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聘请专......


·醉酒违反治安管理可以减轻处罚吗
      醉酒违反治安管理可以减轻处罚吗一、醉酒违反治安管理可以减轻处罚吗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醉酒后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


·一般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有哪些?最新农民土地政策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


·欠的运费可以转借条还是欠条?
      欠的运费可以转借条还是欠条?欠的运费就应该要写上欠条而非借条;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


·在我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章程么?
      在我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章程么?有很多的人都会觉得现在的大学生跟过去老一代的大学生是不能够同日而语的,可实际上大学生呈现出来的一种朝气蓬......


·两个人离婚要共同承担是什么债务
      两个人离婚要共同承担是什么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对被羁押的人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理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