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销售劣药免于处罚是可能的吗?


  一、销售劣药免于处罚是可能的吗?
  
  
  销售劣药免于处罚基本是不可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
  
  
  本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
  
  
  销售劣药是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一般是不能免于处罚的,根据销售的赃款金额的不同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不同,接受到的惩罚也是有所不同的。销售劣质药品对于人体的身体健康是有着非常严重的危害的,是一种用生命开玩笑的获利行为,一旦查出将会受到国家的严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


·算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
      在个人借款活动中,您要知道您的借款行为是自由的,但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所以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不能任意妄为,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将会给......


·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农村集体拥有的土地是可以进行租赁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是自书遗嘱吗?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是自书遗嘱吗?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是自书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


·查证
      查证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发明专利权不是他人赋予的,而是通过国家专门机构申请取得的一种民事权利。而且现在人们的发明专利权意识越来越......


·逮捕和批捕的意思一样吗?
      一、逮捕和批捕的意思一样吗?1、批捕一般指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用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用吗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遭遇工伤的话,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赔偿数......


·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处罚?
      一、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处罚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本条的适用......


·财产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单位愿意赔偿违约金以及工伤赔偿金也是可以解除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