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一)自己注册
  自己注册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国家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国家商标局是全国唯一负责审核商标注册的单位。各省级以下工商部门负责商标的使用管理工作,无权核准商标的注册与否,所以全国范围内的商标都需要提交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中国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二)委托注册
  委托注册就是委托组织申请。北京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一般为500元左右。
  商标申请注册无论是自己提交申请注册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是否注册成功都存在风险,如果申请商标注册失败,申请规费1000元(商标商品和服务种类10个以内)商标局不予退还。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代理费也不退还,现在不允许风险代理,但是代理机构可以再次免费提供代理服务。
   二、商标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1、以企业作为申请人申请注册,应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在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公章。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用A4纸打印也可以接受),图样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
  3、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用正反面打印。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营业部的地址和通信地址都不能作为申请书中的地址,否则不予受理。不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相关的项目内容空着不填。《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中国商标网和商标局大厅都可以查询。如果选择的“商品、服务项目”种类超过十个,每超过一个申请注册规费相应的增加100元。填写商品和服务项目种类时只写名称,不写具体的编号,列举结束后加盖截止章(可以用括号内截止代替)。
  4、商标局提交材料,交纳规费,商标局会在2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向申请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全或者有个别不正确之处,商标局会寄发商标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须在一个月内根据通知要求补正申请材料。
  关于商标注册的方式,其实主要就是自己注册与委托注册。实践中,很多人由于缺乏注册商标方面的知识,因此觉得自己注册商标是很麻烦的,于是就会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帮助自己进行注册,只不过此时除了注册商标的费用外,还需要支付代理机构一定的代理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无地农村儿童征地补偿能获得吗,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无地农村儿童征地补偿能获得吗,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农村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且基础设施不完善,为了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改变贫困面貌征地改建不可避免......


·非全日制工要交社保吗
      以报酬计算方式为依据,可以将劳动者分为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其中也有人将非全日制工成为小时工,那么对于非全日制工,单位是否要交社保呢?相信很多......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哪种情形下无效?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哪种情形下无效?一、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家产怎么分配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家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是在我国法律中关于债务的一种非常特殊的形式,由于连带债务中存在一个以上债务人就非常容易发生复杂的纠纷,为了保证债务的正常履行以及出现......


·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谁
      如果说婚姻维持不下去了,很多夫妻会选择离婚。但是很多离婚家庭里都有孩子,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这些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呢......


·轻伤鉴定书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有可能会出现轻伤的情况,一旦出现了轻伤,为了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往往需要办理轻伤鉴定书,可是轻伤鉴定书的办理是怎样的呢?我......


·对于孕妇流产算不算工伤?
      对于孕妇流产算不算工伤?如果单位在明知女职工怀孕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不适当的工作,而导致的流产,这个算工伤。否则就不算工伤。但不管怎样,可以要......


·吉林房屋土地使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吉林房屋土地使用收费标准是什么?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