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以分公司名义签转让合同有效吗?

以分公司名义签转让合同有效吗?公司不享有自身所有权,其所有者为股东,公司不能自卖。签订这样的合同属于主体不适合,根本无法履行相关变更手续。至于公司将取得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但公司在该次受让中不能真正获得拟受让股权,再转让已无从谈起。二、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在近几年中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随之建立自己的企业,那么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是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去开设分公司,那么因为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所以也是不具备独立法人制度的,所以也是不具备将公司进行转让和销售的,同时分公司也是不能作为诉讼主体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我国房改房算商品房吗
      在我国房改房算商品房吗现在基本市场上的房改房已经很少了,不过,有些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出于价格的因素,也有可能会购买别人的房改房的。但是,说......


·失火罪和放火罪有哪些区别
      失火罪和放火罪有哪些区别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


·在我国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在我国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


·外卖小哥在非送餐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外卖平台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劳动经济补偿金是否计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经济补偿金是否计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如今,在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后,债权转让的事情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债权人将债权进行转移,无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针......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是什么?一、兼并与收购的定义兼并(Merge)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实行的生育政策是二孩政策,国家是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但一对夫妻也只能生育两个孩子,超出计划外生育的,仍然需要缴纳社......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一、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


·上班喝酒因公受伤算工伤吗?
      上班喝酒因公受伤算工伤吗?一、上班喝酒因公受伤算工伤吗?职工在工作中或工作前饮用酒类食品,工作中受酒精作用影响,行为处于非正常状态,由于本......


·工伤认定赔付标准有哪些?
      在工作的过程中,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工伤的经历。一般而言,当职工发生工伤后,除了关心当事人的伤情等之外,还有就是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事宜。对于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