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法典规定年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规定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在民法典第十七条中有对应规定。一、民法典规定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满18岁一般情况下就不需要有监护人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十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一般只有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才需要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监护人职责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不当得利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是其履行监护职责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中国式的教育,可能是父母一直到孩子参加工作之后都把其当成小孩来看待,其实法律上满18周岁的情况下不仅不需要有监护人,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从18周岁以后也会发生改变。在孩子已经成年之后,父母从各方面也要从成年人的角度和孩子进行沟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意义是什么
      在法庭开庭进行案件审理时,经常会有专业人士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进行质证,这就是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然而,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意义......


·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一)立案是什么意思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征地是一项为了完善我国的城乡建设和公共建设必须进行的一项政策活动。这项活动已经实施很久了。国家因为建......


·水利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内容?
      水利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内容?1、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2、二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


·养老保险属于遗产划分吗?
      养老保险属于遗产划分吗?死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和抚恤金是属于遗产的,由其亲属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未立遗嘱,则要按照继承顺位来......


·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多数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的话,我们承担的都是一种有限责任,但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各位知道无限连带......


·犯虚假诉讼罪能否自诉?
      犯虚假诉讼罪能否自诉?一、犯虚假诉讼罪能否自诉?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


·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后进行财产约定,然后就约定的内容签订相应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这样对财产问题说明清楚,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夫妻之间进......


·根据规定怎样算侮辱诽谤?
      根据规定怎样算侮辱诽谤?(一)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二)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


·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能否获得?
      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然而,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大多数人都......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怎样的?诉讼过程中,委托聘请的律师是有权利帮助当事人搜集证据的,当然律师调查取证也有一定的范围限制,那到底这个范围是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