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出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出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你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你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你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们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现在可以与房东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数额过高你可以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双方既然签订了相关的合同。那么租户和出租方都应该遵守合同上面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违约情况的话双方可以根据合同上面的违约条例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认为没有违反合同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分类有很多种,比如说合同......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吗?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吗?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一)律师认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


·卖方应履行附随义务是合理的吗?
      一、卖方应履行附随义务是合理的吗?卖方应履行附随义务是合理的。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


·出现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出现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出现事故肇事逃逸首先第一时间应下车查看周边的情况,然后及时的报警,如果存在伤者的话,也需要及时的进行救助。《道路交通......


·达到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钱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刑法规定对醉驾人员如何处罚?
      一、刑法规定对醉驾人员如何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认定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一、认定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后的判刑,是根据《刑法》......


·医疗过错不至于人伤残的应该赔多少
      医疗过错不至于人伤残的应该赔多少钱医疗过错不至于人伤残的应该赔多少钱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答辩状的内容包括了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一)首部。写答辩状名称,“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二)正......


·二审认罪减刑是否有相关依据
      很多刑事案件之所以会有二审的这一程序,肯定也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某些行为是能够争取到法庭从轻判决的结果的,但一审的判决结果和律师所料想......


·家长监护人责任险的概念是什么?
      家长监护人责任险的概念是什么?家长监护人责任险的概念是: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