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信用卡不还刑事拘留多久?

信用卡不还刑事拘留多久?
  
  一、信用卡不还刑事拘留多久
  
  如果及时还款拘留最长37天,如果不及时还款就有可能被判处刑罚
  
  对于欠银行信用卡钱逾期不还的行为,银行一般先是自行催收,催收不到会委托律师给你联系,走法律方面的程序,先民事后刑事,刑事方面就是银行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程序往下走。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要看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起诉及法院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参考相关法律。
  
  二、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银行一般采取的下列措施:
  
  1、给信用卡逾期者打催缴电话或者发催缴信。
  
  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逾期不还者信用卡账户,将逾期者加入黑名单,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3、 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 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会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在判决前可以及时还清全部欠款,可以减轻和免除刑事处罚。
  
  很多人信用卡逾期后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逃避银行的追讨,这是导致被银行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说在出现信用卡逾期后应和银行保持联系,积极协调欠款事项,和银行签订还款计划书,避免牢狱之灾!毕竟收回欠款是银行的最根本的目的。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按你的情况来说就要明确是不是有恶意透支的情形,你参考下面的刑罚条文及司法解释:
  
  三、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信用卡不还的话,如果到达了一定的期限那以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先要进行拘留再进行判刑,但对于拘留的时间就要看公安机关侦查的情形,只要不超过法律最高的标准那么就算是合理合法的,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高空坠物有什么危害吗?
      现住宅楼层是越修越高,并且住宅面积并没有怎么添加,人们为了添加房子的适用面积,就会充分利用阳台,如在阳台莳花等,这很容易发生坠物的状况,那么......


·不经批准上班期间外出算不算工伤
      不经批准上班期间外出算不算工伤一、不经批准上班期间外出算不算工伤?不经批准上班期间外出受伤的一般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


·公司破产劳动关系转移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地方,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由于激烈的竞争和社会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几乎每天都有公司、企业倒闭,无法继续正常运......


·离婚补偿款不给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补偿款不给起诉书怎么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时间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


·中外劳务合同
      以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___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


·股权投资是一级市场吗
      股权投资是一级市场吗股权投资因为获取方式和获取阶段的不同,既可以是一级市场也可以是二级市场。一、一级市场在金融市场方面的一级市场是筹集资......


·新刑法受贿50万应罚款多少?
      在国家司法规定中,受贿罪在一定程度上侵犯财产关系,通常与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谋取利益有关,因此,根据受贿数额多少和受贿情节进行分析,确定其量刑标......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一、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


·新婚姻法关于首付后结婚房产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房产已成为大多数家庭价值最高的重资产,因此,一旦夫妻选择了离婚,房产就成为双方财产分割的焦点,在具体实际中,判断房产归属......


·版权注册的条件是怎样的?
      版权注册的条件是怎样的?版权注册的条件主要如下:1、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2、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