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套用商标侵权怎么处理这类案件

套用商标侵权怎么处理这类案件
  
  一、套用商标侵权怎么处理这类案件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 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 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 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 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 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侵权了别人商标该怎么办?
  
  侵权了别人商标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国法律严禁侵犯商标权,当事人的商标权被侵犯的,可以直接向商标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一般的侵权行为都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但如果因侵权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后果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的持有者,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商标保护。一旦有人侵权这类人员的商标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对这类侵权进行诉讼办理。我国的侵权当事人对这类案件的受害者进行赔偿,保护我国经济市场的合法秩序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伤条例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条例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


·劳动者个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我们发现大多数时候都是由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有的时候单位因为不想承担责任就一直拖延进行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安抚各方的情绪,防止相关民事主体之间发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安抚各方的情绪,防止相关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矛盾,扰乱社会治安,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对交通事故......


·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拘留以后得流程是提请批捕,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您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可能都是有一定了解,现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很多人都开始买房子,您对于这两种证的了解也......


·少年抢劫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后续的犯罪事实调查中,如果调查出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则还会判刑;如果调查后发现当事人无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较轻,则可能不予......


·网络金融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金融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实施金融诈骗,是近几年来我国公安机关在诈骗领域严厉打击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刑法当中没有专......


·土地使用证继承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继承办理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公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代表着公民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可以继承的,公民可以按照法律规......


·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在退休之后还发挥余热的继续参加工作,为单位为社会做贡献,那么对于这样的人是否还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呢?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方面的疑问,下面......


·恶意欠薪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欠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恶意欠薪立案标准是什么?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