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我国嫖娼被抓会通知单位吗

虽然说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嫖娼被抓以后的法律后果理论上来说不算特别的严重,但很多的嫖娼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态,就是宁愿被国家工作人员严厉处罚,但是也并不愿意自己嫖娼的这件事情被用人单位或者是家人所知道,尤其是被用人单位知道的话,以后再上班可能就非常尴尬了。那么,在我国嫖娼被抓会通知单位吗?
  
  一、在我国嫖娼被抓会通知单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根据上述发条,可见因嫖娼被行政拘留的,需要通知家属,法条并没有做出通知单位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该不会主动通知单位。
  
  二、嫖娼罪的具体处罚规则
  
  由于劳动教养制度已被废除,虽然曾引发对收容教育制度的批判,但是收容教育制度仍旧未被废除,因此,对于嫖娼没有犯罪情节的情形,一般都采取收容教育。具体如下:
  
  (一)原则: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二)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1、治安处罚
  
  (1)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一般嫖娼者
  
  (2)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
  
  2、对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1)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嫖娼
  
  (2)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
  
  (3)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嫖娼的。
  
  (4)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因为嫖娼被抓以后肯定是要通知家人的,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没有规定工作人员必须要通知单位的这种情况,只是在联系不到家属的情况下才会通知用人单位的,可是虽然说公安机关不会主动的去通知单位,但要知道嫖娼被拘留的时日是比较长的,这么长的时间之内不去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肯定也会通过各种渠道知道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近年来,很多地方的离婚率都呈上升的趋势,夫妻之间在离婚的同时也伴随很多财产分隔、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情景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离......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民事诉讼是依据民事法规,在所有当事人和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双方对各自的权益全力的争取的一种活动。仲裁是诉讼当......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现实生活中,不少合同都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都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实践中的案......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首先,按照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房东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


·免费赠品造成损害可以要求索赔吗
      免费赠品造成损害可以要求索赔吗一、免费赠品造成损害可以要求索赔吗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1、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
      1、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1)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输了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续签并支付一定赔偿。单位拒绝的,劳动者还可以发起劳动仲裁,要求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


·派出所立案后怎么撤案
      一、派出所立案后怎么撤案?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是大量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有的贷款人基于朋友关系,索性在借据中不约定借款利息,但同时民间借......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吗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吗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二)询问。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