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承包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装饰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
在企业的运行中,难免会有员工因为种种原因而辞职的,但是有很多员工在辞职的时候,被该企业告知需要赔偿违约金,很多员工对此都疑惑不解。今天,华律的我们就来给您专门的做一个介绍,让您知道辞职到底要不要交违约金。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做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对用人单位的提示
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不要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劳动者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那么职工如果辞职的话是不是也要支付呢,职工如果有正当理由辞职的,并且没有导致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是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的,这个法律规定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一、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拆迁产权置换有哪些规定
拆迁产权置换有哪些规定进行拆迁产权置换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通常是在原来的地方或另外一处地方建造房屋,而与被拆迁人的房产产权进行调换。......
·公司破产清算解散顺序
公司破产清算解散顺序一、公司破产清算解散顺序是什么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
·海南房子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海南房子土地使用权是多久?国家为了发挥土地的作用,帮助人民实现自身的利益。在法律上规定,人民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们可以在有土地使用权的土......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放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可以吗?
放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可以吗?可以,申请退税是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退税。后期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
·房屋过户手续几个工作日能办好
房屋过户的形式有很多种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当事人要进行房屋过户时必须到当地房产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那么房......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设立有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设立有什么条件一、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是多少?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