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我国关于安全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安全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 款、第2 款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有关安全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安全监护人职责是什么?具体的职责,在《民法通则意见》第10条做了更加具体的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以上关于安全监护人职责是什么?就为您解答至此。
  二、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存在,不仅仅保障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但是对于没有监护人情况下,国家也会对其负责,保障其基本要求。以上关于安全监护人职责是什么?这一问题就为您解答至此,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商品经济社会存在着很多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对此又有些哪些处罚?即便法律对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有一些......


·一、在结婚后父母财产怎么分配?
      一、在结婚后父母财产怎么分配?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但是,如......


·不可以
      不可以,服刑均在案发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


·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一、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从中断时起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我国,诉讼时效是为了让当事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可以得到权益的保障,这个时......


·仲裁庭裁决为终局裁决吗?
      仲裁庭裁决为终局裁决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公安对拒执罪的要求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法院的判决或者是裁定并不履行这似乎意味着我国的法院和判决,裁定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因为我......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可以认定为精神损害,能否获赔须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实践中,经常出现一方以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物品(如相片、手镯、信件等)被另一方损害为由,主张精神......


·留置人和留置权人是什么意思
      留置人和留置权人是什么意思一、留置人和留置权人是什么意思1、什么是留置人?留置人也就是指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2、什么是留置权人?......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


·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
      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原告起诉时,......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一、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具体看公司的价值是多少,根据以下比例缴纳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