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土地证记载了土地的归属以及土地的用途,土地只是不动产的一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在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显示,我国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目的是整合部门职责、减少多头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该《条例》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森林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等都应依照《条例》进行不动产权利的统一登记。因此,房产证、土地证的“双证合一”也就是其中的变化之一。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另外于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所以,土地证是属于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建议买房者先核实房产、土地是否两证齐全,如果只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建议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档案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再进行交易。”工作人员介绍,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土地两证合一,我市以后将不会再有类似问题出现。对于大部分市民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一。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这些证都有没有,现在很多人就是用这个方法来骗人的,只有里面的一个证,我们努力这么多年不容易,不要因为这些事上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我们都知道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农村大片土地出现了空闲的状态......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1、就目前各行规定来看,很多银行都不接受为个人办理房屋二次抵押业务。所以按揭房只有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借款人才......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否能签订?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否能签订?一、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否能签订?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能签订的,因为像我们国家并不是说,只有诉讼方面是可以进......
·2023年不批捕怎么办取保候审
不批捕怎么办取保候审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2、公安......
·绑架罪杀人未遂情形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的死刑适用仅限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和杀害被绑......
·集体合同是什么?
集体合同是什么,如何协商与签订?我们一般常见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而与集体合同相比是不一样的,集体合同普遍......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双方通过相爱从互不相识到喜结连理,都是通过两个人的自由恋爱演变而来的。婚姻自由当然也包括了离婚自由,通常如果双方因为感......
·自首的法定从宽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可以看出,对确定为自首的被告人,法院在对其量刑时有......
·在试用期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试用期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
·什么是分包工程发包人?
什么是分包工程发包人?在工程建设领域,分包是很普遍的现象,我国法律允许合法的工程分包,严禁非法转包。通过分包,可以提高工程建设的速度,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