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一、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认定标准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我国的法律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的行为,法律中也明令禁止出现任何的赌博行为,因为赌博也是会影响国家的社会秩序,同时也会导致其他犯罪的发生,如果有不法分子私自开设赌场,并以此来营利时,也是触犯了开设赌场罪,会根据涉案的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根据我国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对目前新建的建设项目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测试的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对建设项目的质......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


·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
      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好意实惠致损引发的侵权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一、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


·淮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淮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直接隐瞒夫妻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往往会采......


·离婚诉讼不认可共同债务多久内可以上诉
      离婚诉讼不认可共同债务多久内可以上诉?离婚诉讼不认可共同债务应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


·吵架流产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流产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自然流产,有是确实因为矛盾吵架导致流程,但是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希望看到的。但是对于吵架流产的判断需要通过吵架流产司......


·工伤认定书最快多久能下来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有两个时间是需要注意的,一个就是当事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是超过了规定时间,那认定机构就不会受理申请了。另一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