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合同转让有什么特征2023

合同转让的特征都有哪些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或者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共同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合同当事人的变化,即出现了新当事人。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是其承受者发生了变化,即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2.合同转让涉及到第三方的法律关系。首先,合同的转让要由作为转让方的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作为受让方的第三人达成合意;其次,合同的转让还要由原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表达意志甚至达成合意;最后,合同转让后,第三人作为受让方成为新的当事人,其与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之间也产生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是在合同的变更中所没有的,可以说是合同转让的一个重要特点。二、合同转让的类型有几种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的转让作出不同的划分:1.合同的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所谓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部分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2.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移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根据合同转让的内容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所谓合同权利的转让,又称为合同债权让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义务的转让,又称为合同债务承担,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义务一并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合同转让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而转让,也可以因为法院的裁决而转让,还可以是基于法律行为而转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转让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转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还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我国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其中就包括了通信自由罪。通信自由罪是指非法将他人信息私自拆开或毁弃,这种行为对公民的通信自由权造成了侵害。犯......


·一、交通事故中撞到人自首了不肯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撞到人自首了不肯赔偿怎么办?不肯赔偿的情况下,只能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处理,具体情况如下:(一)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


·婚后买房还有房贷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在了一起,但是两个人结婚之后时间久了就会出现很多的矛盾,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来解决问题,离婚的时候主要的解决问题就......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


·检察院批捕后两个月放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两个月放人吗?被批捕两个月以后可以放人,但是在一般的情形下,批捕后的两个月已经完成了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故此检察院已经决定了开......


·泸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


·申请烟台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
      申请烟台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须知?对于在烟台市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由于一方违约导致发生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进行诉讼......


·对于返利算不算非法集资?
      对于返利算不算非法集资?一、返利算不算非法集资?返利算非法集资,该种经营模式得以持续运作的途径即不断吸引消费者进入购物网站消费,用后期消费......


·买走私车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买走私车辆,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介机构有哪些责任,房产中介有什么责任
      大多数人租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房产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存在,此时肯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房产中介机构有......


·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虽说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劳动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其实社会上还是存在许多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劳动关系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在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