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采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采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一、采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采购合同是商务性的契约文件,其内容条款一般应包括:
  
  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 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 价格和交货期; 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 违约的责任。
  
  二、合同范本
  
  编辑
  
  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序号使用单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保修期单价(元)数量(套)采购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技术参数资料(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良好。
  
  3、设备应钉有铭牌(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免费送货至买方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2、在货到后3天内,卖方免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设备验收: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厂方出厂标准验收,使用确认设备运行良好,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换和不少于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设备一年内出现三次质量故障,同类设备总货量一年内出现质量故障超过15%的,应包换。
  
  五、付款方式
  
  1、卖方提交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拨款凭证复印件给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
  
  2、 广州市海珠区国库支付中心15天内用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提供服务,但须收取材料费。
  
  3、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期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16小时(保修电话:?地址:?)。
  
  4、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保修服务方式,即由卖方免费派员到使用单位现场维修。
  
  七、培训
  
  1、卖方免费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的基本使用的培训。
  
  2、培训时间由使用单位安排进行1—2次集中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买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欠款百分之五。
  
  3、卖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不能交付设备的,向买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逾期交付设备,向买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及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采购合同与其它的合同是一样的,必定要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之下才能进行签订,而且里面的内容也要按双方协商的条款来进行写,确保所写的条款与实际的相符合,只要双方确认好就可以签字,从而可以保障到双方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中任何一方其实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夫妻中任何一方其实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不考虑性别,同时也会管是否在婚姻关系内存在过错行为。而作为提起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方,......


·我怀孕被别人打流产这法律哪条程序?
      我怀孕被别人打流产这法律哪条程序?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精神病人的离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


·低报关税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进口企业报低关税的,如果数额达到较大的,并且税额占应税额度达到10%以上的,就会构成逃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是什么
      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比较重要的问题之一了,同时也属于必须要处理的事情之一。而实际分割离婚财产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式,那到......


·一、孩子都超18岁了离婚财产咋分?
      一、孩子都超18岁了离婚财产咋分?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


·检察院批捕后法院能驳回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法院能驳回吗?检察院批捕后法院能驳回,以下三种情形可以驳回: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同等责任是否会被判刑?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同等责任是否会被判刑?如果是致一死一伤负同等责任是不会被判刑的。依据法律规定,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


·当事人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
      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


·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
      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一、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